咸宁市智诚弘毅投资与资产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
延期公告
尊敬的投资者:
深圳市智诚海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 “咸宁市智诚弘毅投资与资产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”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有效期至2024年7月30日,按照本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,已将本基金的有效期延期至2029年7月31日。
重要提示:我司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本基金资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,我司将努力为产品投资者创造回报,感谢您的信任!
特此公告。
深圳市智诚海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12月24日